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职工保险采购项目更正公告
来源: 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:2024-09-11 15:59 累计次数: 字体:[ ]
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
原公告的采购名称: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职工保险采购项目

项目编号:JSXDF2024091201

首次公告日期:2024年09月05日

二、更正信息

更正事项:采购公告、采购文件

更正内容1:

现将本项目开标时间调整为:2024年9月14日14时00分,开标地点不变。

更正内容2:

原采购文件第四部分开标和评标中→(二)评分标准与权重中

服务承诺4分

1.供应商承诺1(2分):等待期为60日的得1分,等待期为30日的得2分(承诺书格式自拟)。

2.供应商承诺2(2分): 承诺保险服务手册发放率达到100%得1分,不承诺不得分(承诺函格式自拟)。承诺普及投保事项及保险政策知情率达到100%得1分,不承诺不得分(承诺函格式自拟)。

调整为:

服务承诺4分

供应商承诺(4分): 承诺保险服务手册发放率达到100%得2分,不承诺不得分(承诺函格式自拟)。承诺普及投保事项及保险政策知情率达到100%得2分,不承诺不得分(承诺函格式自拟)。

更正内容3:

原采购文件第六部分评审程序比选文件组成→三、价格响应文件→1.报价表中

序号

保险内容

保险责任


1

意外身故、伤残

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、因意外事故导致的残疾,按照《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

(GB/T16180-2014)赔付,补偿金不少于30万元。


调整为:

序号

保险内容

保险责任


1

意外身故、伤残

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、因意外事故导致的残疾,按照《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》

 (保监发[2014]6号)赔付,补偿金不少于30万元。


更正内容4:

原采购文件第六部分评审程序比选文件组成→三、价格响应文件→1.报价表中

序号

保险内容

保险责任

3

住院津贴

保单生效之日起因意外伤害或疾病(生效前已患未治愈疾病的除外)住院在二级以上(含二级)医院或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诊疗,对被保险人住院予以给付不少于100元/天,每次住院给付限额30天,累计给付限额180天/年,续保人员无等待期,新保人员等待期90天。

调整为:

序号

保险内容

保险责任

3

住院津贴

保单生效之日起因意外伤害住院在二级以上(含二级)医院或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诊疗,对被保险人住院予以给付不少于100元/天,每次住院给付限额30天,累计给付限额180天/年。

三、其他补充事宜

1、本更正公告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不一致的,以本更正公告为准,其他要求按原招标文件执行。

2、本更正公告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,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。

四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
1.采购人信息

名称: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

联系方式:施女士(0513-83511796)

2.代理机构:江苏新东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;

联系方式:孙女士 15906295903


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

2024年09月11